天水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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务等审批手续,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,停止了一切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。秦州区娘娘坝镇陶吉祥农家乐,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,要求拆除部分影响环境的设施,治理污染,恢复环境,停止一切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。根据摸排情况,我市对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开展了联合检查,现场取缔清理采石、挖沙点30家。目前,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居民已全部搬迁,其他区域的居民,已制定了搬迁计划,搬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。三是严格执行涉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,未审批任何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。 问题编号12:2015年,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甘政发〔2015〕103号),但《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》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、各部门,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。 责任单位:天水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:每年5月底前印发《天水市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》,完成《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》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。 完成情况:一是制定印发了《天水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》,4月份已下发各县区,各县区分别制定出台了本县区的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。二是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《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》,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调度,实施挂牌销号,并对各县区地表水质超标断面实行了预警,对麦积区北道桥断面、秦安县葫芦河1号桥断面水质超标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。 问题编号19:全省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,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。 责任单位:天水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:建立当地煤炭经营单位的备案体系和制度,完成煤炭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布局建设,严控劣质煤流入市场。 完成情况: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17年天水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,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《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》,全市安排开展120批次原煤、15批次蜂窝煤的市级抽检工作,其中,秦州50批次、麦积区40批次、秦安县6批次、甘谷县6批次、武山县6批次、清水县1批次、张家川县1批次,加大了对全市煤炭市场的煤炭质量检测。二是全市共计划建设煤炭一级配送市场9个(甘谷县、武山县各2个,其余县区各1个),目前两区已经建成一级市场,已有部分经营企业开始进驻;甘谷、武山两县已建成一级市场,即将投用,其余三县煤炭一级市场已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,预计供暖前将全面建成投用。二级网点的布局和选点工作正在开展。三是市商务部门按照省工信委要求,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,依法取缔了无证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。市工商部门对违法销售、使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经营户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。 问题编号26:2015年新修订的《环境保护法》实施以来,陇南、临夏两市州以及皋兰、敦煌等30个县(市、区)尚无一例按日连续处罚、限产停产、查封扣押、移送行政拘留执法案例。 责任单位:天水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:对环境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积极适用现行《环境保护法》及四个配套办法,维护法律权威,形成执法高压态势。 完成情况:一是全面梳理了2015年以来全市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,秦安县对两起未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,重新按照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处罚,已执行到位。二是市环保局10月中旬即将对秦安县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,稽查结果将通报秦安县人民政府。三是按照年度培训计划,7月份组织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召开了环境执法培训座谈会,邀请市检察院人员现场进行授课,学习了检察人员在办案中的好方法,好经验,交流探讨了司法联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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